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分为普通门诊待遇、门诊慢性病待遇、住院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
一是我市采用家庭账户支付普通门诊报销。从个人缴费中提取90元纳入家庭账户(个人账户),用于参保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和定点村卫生所(室)看病所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用及参保地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个人自付费用,用完为止。家庭成员共享。
二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医疗专家意见,我市暂把恶性肿瘤等19个病种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凡患符合规定病种的参保人员需提供患者身份证、近期3张一寸照片、有关病情证明材料(诊断证明、病历材料)。到邓州市各乡镇卫生院和市直慢性病鉴定医疗机构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表》,经专家鉴定确认合格的,将获得门诊慢性病卡,患者持卡在定点医院看病按政策范围内费用的65%报销。提高农村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