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2010年9月17日下午,邓州市城区五初中九(4)班学生李洁琼、唐佳佳在课间休息时,与同班的其他四名同学一起到湍河洗澡,不幸溺水死亡。
据同伴讲述,李洁琼、唐佳佳于9月17日下午第一节下课时(15:15时),与同学王巧贵一起从城区五初中操场西北角翻越2.00米高的校园围墙出校,去找因病请假未到校的同班同学王君、王占、尹彬。六人见面后,李洁琼提议同去湍河洗澡,其余人响应,随一同前往市卫校北边的湍河河湾处洗澡,李洁琼、唐佳佳不慎溺水。事情发生后,经同伴和岸边群众呼救,消防、医院、学校、公安有关工作人员先后赶到,迅速进行打捞、急救,无效。送往医院后,市一院、市三院多方施救,无果。
事件发生后,邓州市政府、邓州市教育局领导当即赶赴医院和学校,看望遇难学生,并提出明确处理意见。随即,市委政法委、市政府领导迅速召集市公安局、教育局、安监局、民政局、卫生局、宣传部等部门负责人会议,通报情况、明确任务,具体部署安抚死亡学生亲属等相关事宜。
目前,事故善后工作正在紧张处理中。
邓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10年9月18日
市司法局:以案件评查工作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